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专业意见附表
第2号——重大资产重组
上市公司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名称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名称证券简称一汽富维证券代码600742
交易类型购买□出售■其他方式□
交易对方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是■否□
本次重组本次交易为一汽富维拟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向一汽股份出售所持一汽财务6.4421%的股权,交易对价支概况付方式为现金,交易作价为145243.51万元。交易完成后,一汽富维不再持有一汽财务的股份。
判断构成重大资产本次重组出售资产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对应财务指标的
重组的依比例超过50%以上。
据
本次交易为一汽富维拟向一汽股份出售所持一汽财务6.4421%的股份,交易对价支付方式为现金,交易作方案简介
价为145243.51万元。交易完成后,一汽富维不再持有一汽财务的股份。
核查意见备注与说明序号核查事项是否
一、交易对方的情况
1.1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的名称、企业性质、注册地、主要办公地点、
1.1.1是
法定代表人、税务登记证号码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
1.1.2交易对方是否无影响其存续的因素是
交易对方为自然人的,是否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
1.1.3不适用
的永久居留权或者护照
交易对方阐述的历史沿革是否真实、准确、完整,不
1.1.4是
存在任何虚假披露
1.2交易对方的控制权结构
交易对方披露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是否全面、完整、真
1.2.1是
实
如交易对方成立不足一年或没有开展实际业务,是否
1.2.2不适用
已核查交易对方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情况是否已核查交易对方的主要股东及其他管理人的基本
1.2.3是
情况
1.3交易对方的实力
是否已核查交易对方从事的主要业务、行业经验、经
1.3.1是
营成果及在行业中的地位
1.3.2是否已核查交易对方的主要业务发展状况是
1是否已核查交易对方的财务状况,包括资产负债情况、
1.3.3是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等
1.4交易对方的资信情况
交易对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的实际控制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最近5年内是否未受到过行政处罚是(不包括证券市场以外的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
1.4.1
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交易对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最近5年是否未受到与证是券市场无关的行政处罚交易对方是否未控制其他上市公司否
如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的,该上市公司的合规运作情况,
1.4.2
是否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利用上市公是司违规提供担保等问题
1.4.3交易对方是否不存在其他不良记录是
1.5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
1.5.1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不存在关联关系否
交易对方是否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
1.5.2是
员的情况交易对方是否承诺在限定期限内不以任何形式转让其
1.6不适用
所持股份
1.7交易对方是否不存在为他人代为持有股份的情形不适用
二、上市公司重组中购买资产的状况
(适用于上市公司购买资产、对已设立企业增资、接受附义务的赠与或者托管资产等情况)购买资产所属行业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鼓励范围不适用
2.1
若不属于,是否不存在影响行业发展的重大政策因素不适用
2.2购买资产的经营状况
购买的资产及业务在最近3年内是否有确定的持续经
2.2.1不适用
营记录交易对方披露的取得并经营该项资产或业务的时间是
2.2.2不适用
否真实
2.2.3购买资产最近3年是否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适用
2.3购买资产的财务状况
2.3.1该项资产是否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不适用
收入和利润中是否不包含较大比例(如30%以上)的
2.3.2不适用
非经常性损益是否不涉及将导致上市公司财务风险增加且数额较大
2.3.3不适用
的异常应收或应付帐款交易完成后是否未导致上市公司的负债比例过大(如
2.3.4不适用超过70%),属于特殊行业的应在备注中说明
2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不存在将承担重大担保或其
2.3.5不适用
他连带责任,以及其他或有风险问题相关资产或业务是否不存在财务会计文件虚假记载;
2.3.6不适用
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4购买资产的权属状况
2.4.1权属是否清晰
是否已经办理了相应的权属证明,包括相关资产的所
2.4.1.1有权、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知识产权或其他权不适用
益的权属证明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转让前述资产是否不存在政策障不适用
碍、抵押或冻结等权利限制
2.4.1.2
是否不会产生诉讼、人员安置纠纷或其他方面的重大不适用风险
该资产正常运营所需要的人员、技术以及采购、营销
2.4.1.3不适用
体系等是否一并购入如为完整经营性资产(包括股权或其他可独立核算会
2.4.2计主体的经营性资产)
2.4.2.1交易对方是否合法拥有该项权益类资产的全部权利不适用
该项权益类资产对应的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权属是
2.4.2.2不适用
否清晰与该项权益类资产相关的公司发起人是否不存在出资
2.4.2.3不适用
不实或其他影响公司合法存续的情况
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股权注入上市公司是否已
2.4.2.4取得其他股东的同意或者是有证据表明,该股东已经不适用
放弃优先购买权股权对应的资产权属是否清晰不适用
2.4.2.5
是否已办理相应的产权证书不适用
该项资产(包括该股权所对应的资产)是否无权利负不适用担,如抵押、质押等担保物权
2.4.3
是否无禁止转让、限制转让或者被采取强制保全措施不适用的情形是否不存在导致该资产受到第三方请求或政府主管部不适用
2.4.4门处罚的事实
是否不存在诉讼、仲裁或其他形式的纠纷不适用相关公司章程中是否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
2.4.5不适用
的主要内容或相关投资协议相关资产是否在最近3年曾进行资产评估或者交易不适用相关资产的评估或者交易价格与本次评估价格相比是不适用否存在差异
2.4.6
如有差异是否已进行合理性分析不适用
相关资产在最近3年曾进行资产评估或者交易的,是不适用否在报告书中如实披露
32.5资产的独立性
进入上市公司的资产或业务的经营独立性,是否未因
2.5.1受到合同、协议或相关安排约束,如特许经营权、特不适用
种行业经营许可等而具有不确定性
注入上市公司后,上市公司是否直接参与其经营管理,
2.5.2不适用
或做出适当安排以保证其正常经营是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以与主业无关资产或
2.6不适用
低效资产偿还其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的情况
涉及购买境外资产的,是否对相关资产进行核查,如委托境外中介机构协助核查,则在备注中予以说明(在
2.7不适用
境外中介机构同意的情况下,有关上述内容的核查,可援引境外中介机构尽职调查意见)交易合同约定的资产交付安排是否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交付现金或其他资产后不能及时获得对价的风不适用
2.8
险相关的违约责任是否切实有效不适用
2.9拟在重组后发行新股或债券时连续计算业绩的
购买资产的资产和业务是否独立完整,且在最近两年
2.9.1不适用
未发生重大变化购买资产是否在进入上市公司前已在同一实际控制人
2.9.2不适用
之下持续经营两年以上
购买资产在进入上市公司之前是否实行独立核算,或
2.9.3者虽未独立核算,但与其经营业务相关的收入、费用不适用
在会计核算上是否能够清晰划分上市公司与该经营实体的主要高级管理人员是否签订不适用聘用合同或者采取其他方式确定聘用关系
2.9.4
是否就该经营实体在交易完成后的持续经营和管理作不适用出恰当安排交易标的的重大会计政策或者会计估计是否与上市公不适用司不存在较大差异
2.10
存在较大差异按规定须进行变更的,是否未对交易标不适用的的利润产生影响购买资产的主要产品工艺与技术是否不属于政策明确
2.11不适用
限制或者淘汰的落后产能与工艺技术
2.12购买资产是否符合我国现行环保政策的相关要求不适用
三、上市公司重组中出售资产的状况
(适用于上市公司出售资产、以资产作为出资且不控股、对外捐赠、将主要经营性资产委托他人经营等情况)
出售资产是否不存在权属不清、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
3.1是
形
出售资产是否为上市公司的非主要资产,未对上市公
3.2是
司收入和盈利构成重大影响,未导致上市公司收入和
4盈利下降
3.3出售的资产是否为难以维持经营的低效或无效资产否
交易合同约定的资产交付安排是否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交付现金或其他资产后不能及时获得对价的风是
3.4
险相关的违约责任是否切实有效是
四、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4.1如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为基准确定
对整体资产评估时,是否对不同资产采取了不同评估是
4.1.1方法
评估方法的选用是否适当是
4.1.2评估方法是否与评估目的相适应是
4.1.3是否充分考虑了相关资产的盈利能力是
4.1.4是否采用两种以上的评估方法得出的评估结果否
评估的假设前提是否合理是
预期未来收入增长率、折现率、产品价格、销售量等
4.1.5
重要评估参数取值是否合理,特别是交易标的为无形不适用资产时
被评估的资产权属是否明确,包括权益类资产对应的
4.1.6是
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权属是否不存在因评估增值导致商誉减值而对公司利润产
4.1.7不适用
生较大影响的情况
是否不存在评估增值幅度较大,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每
4.1.8不适用
年承担巨额减值测试造成的费用
与市场同类资产相比,本次资产交易定价是否公允、
4.2是
合理是否对购买资产本次交易的定价与最近3年的评估及
4.3是
交易定价进行了比较性分析
五、债权债务纠纷的风险
5.1债务转移
上市公司向第三方转移债务,是否已获得债权人书面
5.1.1不适用
同意并履行了法定程序
如债务转移仅获得部分债权人同意,其余未获得债权人同意的债务的转移是否作出适当安排保证债务风险不适用
5.1.2
的实际转移转移安排是否存在法律障碍和重大风险不适用
上市公司向第三方转让债权,是否履行了通知债务人
5.2不适用
等法定程序
上市公司承担他人债务,被承担债务人是否已取得其
5.3不适用
债权人同意并履行了法定程序
5上述债权债务转移是否未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5.4不适用
成果有负面影响
5.5资产出售方是否就资产的处置取得了债权人的同意不适用
六、定向发行须获得的相关批准
6.1程序的合法性
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是否已就本次重大资产交易事项
6.1.1是
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和报备、审批、披露程序
履行各项程序的过程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
6.1.2是
和政府主管部门的政策要求重组方案是否已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表决尚未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组
6.1.3否
通过事项重组后,是否不会导致公司涉及特许领域或其他限制是经营类领域
6.2如存在前述问题,是否符合现阶段国家产业发展政策
或者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应特别关注国家对行不适用业准入有明确规定的领域
七、对上市公司的影响重组的目的与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是否一致是
7.1
是否增强了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是
7.2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上市公司购买资产后是否增强其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
7.2.1是
能力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除文化传媒等特殊服务行业外)
的主要资产是否不是现金或流动资产;如为“否”,在是备注中简要说明
7.2.2主要资产的经营是否具有确定性是
主要资产不存在导致上市公司持续经营具有重大不确
定性的、上市公司不能控制的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是情形
实施重组后,上市公司是否具有确定的资产及业务,
7.2.3且该等资产或业务未因受到合同、协议或相关安排约是
束而具有不确定性
实施重组后,上市公司是否不需要取得相应领域的特是
7.2.4许或其他许可资格
上市公司获取新的许可资格是否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不适用本次交易设置的条件(包括支付资金、交付资产、交易方式)是否未导致拟进入上市公司的资产带有重大7.2.5不确定性(如约定公司不能保留上市地位时交易将中不适用止执行并返还原状等),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有负面影响或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7.2.6盈利预测的编制基础和各种假设是否具有现实性不适用
6盈利预测是否可实现不适用
如未提供盈利预测,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是否充分反映
7.2.7本次重组后公司未来发展的前景、持续经营能力和存是
在的问题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就相关资产实际盈利数不足利润
预测数的情况签订补偿协议的,相关补偿安排是否可
7.2.8不适用
行、合理;相关补偿的提供方是否具备履行补偿的能力
7.3对上市公司经营独立性的影响
相关资产是否整体进入上市公司不适用
7.3.1上市公司是否有控制权,在采购、生产、销售和知识
不适用产权等方面是否保持独立关联交易收入及相应利润在上市公司收入和利润中所
7.3.2不适用
占比重是否不超过30%进入上市公司的资产是否包括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商标
7.3.3使用权、专利使用权、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不适用
等无形资产(如药品生产许可证等)
7.3.4是否不需要向第三方缴纳无形资产使用费不适用
是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或交易
7.3.5对方及其关联方通过交易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增加上是
市公司风险的情形
7.4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潜在控股股东是否与上市公司保是持独立
7.4.1
是否不存在通过控制权转移而对上市公司现有资产的是安全构成威胁的情形重组后,是否能够做到上市公司人员、财务、资产完
7.4.2整,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依法独立纳税独立做出财务是
决策
7.4.3生产经营和管理是否能够做到与控股股东分开是重组后,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之间是否是
7.4.4不存在同业竞争如有,是否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不适用重组后,是否未有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
7.4.5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发生的侵权之债;如存在,是
在备注中说明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八、相关事宜
8.1资产重组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8.1.1职工安置是否符合国家政策不适用
8.1.2职工是否已妥善安置不适用
8.1.3职工安置费用是否由上市公司承担不适用
78.1.4安置方案是否经职工代表大会表决不适用
8.2各专业机构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不存在关联关系是
涉及的独立财务顾问、评估机构、审计机构、法律顾
问是否由上市公司聘请;如否,具体情况在备注栏中是列明
8.3二级市场股票交易核查情况
8.3.1上市公司二级市场的股票价格是否未出现异常波动否
是否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8.3.2是
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参与内幕交易的嫌疑
是否不存在重组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8.3.3是
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参与内幕交易的嫌疑是否不存在参与本次重组的各专业机构(包括律师事
8.3.4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资产评估事务所)是
及相关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参与内幕交易的嫌疑
相关当事人是否已经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是了报告和公告义务
8.4相关信息是否未出现提前泄露的情形是
相关当事人是否不存在正在被证券监管部门或者证券是交易所调查的情形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是否出具过相关承是诺
8.5
是否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的情形是如该等承诺未履行是否不会对本次收购构成影响不适用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作的承诺或声是明是否涵盖其应当作出承诺的范围
8.6
是否表明其已经履行了其应负的诚信义务是是否不需要其对承诺的内容和范围进行补充是
重组报告书是否充分披露了重组后的经营风险、财务是
8.7风险、管理风险、技术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风险
风险对策和措施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是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连续12个月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
8.8否
行购买、出售的情形尽职调查中重点关注的问题及结论性意见
一、尽职调查中重点关注的问题
1、重组目的、交易方案的合规性、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2、标的公司资产权属的清晰性、完整性;
3、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经营情况以及未来业务发展情况;
4、交易后对上市公司、标的公司的影响。
二、结论性意见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证券法》、《公司法》、《重组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中国证监会的要求,通过尽职调查和对《重组报告书》等信息披露文件的
8适当核查,并与上市公司、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及资产评估机构经过充分沟通后认为:
1、本次交易遵守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3、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4、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在召集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并发表独
立意见;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5、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
6、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已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估值机构的审计和评估,且资产评估假
设、方法合理,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价格是以评估值为参考,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的,交易价格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7、本次交易拟出售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争议或者妨碍
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形;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产权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8、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各项合同及程序合理合法,在交易各方履行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情况下,不存在上市公司交付资
产后不能及时获得相应对价的情形;
9、本次交易完成后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
的持续发展、未损害股东合法权益;
10、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将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9(本页无正文,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专业意见附表第2号——重大资产重组》的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徐子涛陈妹张婧吕律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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