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5证券简称:新华锦公告编号:2024-055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及前任会计师异议情况:因中天运原项目团队工作变动,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充分保障公司审计工作安排,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基于审慎性原则以及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履行相应的选聘程序,公司拟不再续聘中天运开展2024年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业务。公司已就变更事项与中天运进行充分沟通,双方已明确知悉变更事项且无异议。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中兴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1)基本信息中兴华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末,合伙人189人,注册会计师96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89人。
(3)业务规模
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185828.7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140091.3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32039.59万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4家,审计收费总额15791.12万元,
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1468.42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中兴华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
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中兴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
管措施3次,纪律处分1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37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吕建幕,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合计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刁乃双,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合计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勇,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从2000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5年,2013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目前任职事务所项目质量复核岗位,负责过多个证券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审计、IPO 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姓名处理处罚日期处理处罚类型实施单位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吕建幕----
2刁乃双----
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中国证券
司2018、2019年度审计
3杨勇2023年警告监督管理
报告存在未勤勉尽责情委员会形
3、独立性中兴华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
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事务所
提供审计服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综合考虑,经双方协商后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1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7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5万元,实际收费可能会根据工作情况有所调整。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天运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6年,2023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2024年度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因中天运原项目团队工作变动,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充分保障公司审计工作安排,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基于审慎性原则以及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公司拟不再续聘中天运开展2024年度审计业务。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双方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兴华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变更中兴华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中兴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10万元。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