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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瑞矿业: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预算委员会工作规则(2024年11月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 11-07 00:00 查看全文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预算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4年11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充分发挥预算规划、协调、激励及监管的作用,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性,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董事会预算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组织编制、审议和修改公司年度预算,对公司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核。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三条预算委员会委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董事长和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的董事或独立董事。

第四条预算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预算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预算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期间如有成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规则第三至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七条预算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确定公司预算编制的总原则;

(二)根据公司整体规划目标组织编制并审议公司年度预算;

(三)审查公司初步预算方案,指导并讨论建议修正事项;

(四)预算编制的环境变更时,组织修改公司年度预算;

(五)检查和跟踪预算的执行情况,审议并分析预算执行报告;

(六)对公司重大投资事项的预算报告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七)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董事会对预算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预算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八条预算委员会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讨论形成书面建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四章工作程序第九条公司财务部门由预算委员会直接领导,是预算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

第十条公司证券部会同财务部门负责做好预算委员会决

策的文件资料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书面资料:

(一)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二)经汇总的公司初步预算报告;

(三)公司年度经营生产相关情况数据;

(四)公司年度整体经营情况分析材料;

(五)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材料;

(六)公司计划财务部门及相关部门提出的建议事项;

(七)比较与分析实际执行结果与预算的差异情况;

(八)公司重大投资事项的预算报告及进度跟踪报告;

(九)其他相关事宜。

第十一条预算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财务部门提供的报告进行审议,并将相关书面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

(一)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

(二)年度经营目标预算;

(三)公司预算与实际执行情况的差异分析;

(四)在跟踪重大投资项目过程中发现的重大异常情况;

(五)根据情况和环境变化,提出公司预算修正建议;

(六)其他相关事宜。

第五章议事规则第十二条预算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

期会议每年须至少召开一次,并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内召开,临时会议可根据需要召开。

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主任委员不能或者无法履行职责时,可委托一名董事委员代为履行职责。

第十三条预算委员会召开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三日通

知全体成员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因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会议的,可随时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免于按照前述规定的通知时限执行,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

第十四条预算委员会会议可以采用现场方式或通讯方式召开。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

第十五条预算委员会会议应由2/3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预算委员会成员须亲自出席会议,并对审议事项表达明确的意见。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时,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书面委托其他成员代为出席并发表意见。每一名委员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

第十六条财务部门负责人可列席预算委员会会议,必要

时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七条预算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十八条预算委员会会议应当有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证券部保存。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0年。

第十九条预算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

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二十条出席会议的委员及列席人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

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泄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规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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