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08证券简称:光明地产公告编号:临2024-060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光明地产”)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
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上午11: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本次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为: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13、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
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本次会议形成决议生效尚须履行的申请程序
本次会议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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