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05证券简称:中航产融公告编号:临2024-047
债券代码:155693、163165、185436、185835、137510、138553、138850、138914、
115464、115561、115708、115965、115966、240204、240209、240327、240484、240563、240683、240684、240866
债券简称:19航控08、20航控02、22产融01、22产融02、22产融03、22
产融 Y2、23产融 01、23产融 04、23产融 05、23产融 06、23产融 K1、23产
融08、23产融09、23产融10、23产融11、23产融13、24产融02、24产融
04、24产融05、24产融06、24产融08
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财政部、国务
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和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已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1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3年(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89人
2023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968人
2023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89人
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185828.7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40091.34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32039.59万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4
审计上市公司主要涉及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
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
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5791.12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11468.42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
2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中兴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
管措施2次;3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
理措施37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广鹏,200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2005年起在中兴华执业,2012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4年拟开始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洋,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9年起在中兴华执业,2024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武晓景,2003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并开始从事审计、复核工作,2018年开始在中兴华担任项目质量复核岗位,2024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1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以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3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拟定为115.2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1.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4万元。系按照中兴华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大华于2021年度-2023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3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大华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和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已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中兴华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认为中兴华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
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此次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公司第九届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聘任中兴华为公
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2024年10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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