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99证券简称:均胜电子公告编号:临2024-051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
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相应的变更和调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
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1/2(四)会计政策变更的适用日期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对相关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2024年半年度(合并)
受影响项目追溯调整前追溯调整后影响金额
销售费用345661797.41267031523.46-78630273.95
营业成本22801449416.5822880079690.5378630273.95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