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文件
证券代码:600693证券简称:东百集团公告编号:临2024—063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相关文件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已于2023年8月1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11月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1号)。
鉴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已披露,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发行保荐书等文件进行了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注册稿)(2024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等相关文件。
公司将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