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文件
证券代码:600693证券简称:东百集团公告编号:临2024—055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东百大厦25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提前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董事七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七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施文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部分仓储物流参股公司20%股权转让价格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转让仓储物流相关参股公司20%股权的议案》,公司拟转让间接持有的佛山睿优仓储有限公司、天津兴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成都欣嘉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欣嘉”)及佛山睿信物流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睿信”)4家参股公司(以下合称“目标公司”)的20%股权,上述4家目标公司20%股权的交易价格合计为人民币27920.06万元。
根据近期各方进一步友好协商情况,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对部分目标公司交易价格进行调整,其中:成都欣嘉20%股权的交易价格由人民币3113.56万元调整为4247.99万元,佛山睿信20%股权的交易价格由人民币9892.76万元调整为8758.33万元,上述调整不影响4家目标公司20%股权的整体交易价格(人民币27920.06万元)。同时为提高决策-1-信息披露文件
及实施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的人员根据具体谈判情况,在4家目标公司20%股权总交易价格不低于27920.06万元情况下,可对其中部分目标公司股权交易价格进行调整,并全权办理与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或文件,交付及履行卖方或保证人的相关责任等。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仓储物流子公司签署分布式光伏项目场地租赁相关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为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充分整合各方资源优势,董事会同意公司部分仓储物流子公司与北京华夏幸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相关子公司就屋顶分布式光伏
电站项目签署具体合作合同,对方将分别承租公司东莞沙田项目、武汉黄陂项目、郑州空港项目、天津崔黄口项目、武汉东西湖项目、石家庄藁城项目及长沙雨花项目共计7个仓
储物流项目的建筑物屋顶用于建设、运营光伏项目,其中部分光伏项目产生的电能供公司优先使用,公司按国家电网收费标准支付电费,本次合作按项目运营服务期25年测算,租金总额合计约2552.5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毅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事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