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
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的
有关规定,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对本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毕马威香港”)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报告如下:
(一)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毕马威香港的审计费用
报价、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
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工作应有的资质和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本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于2024年3月19日,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境内及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的议案》,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毕马威香港为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二)2025年1月7日,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与负责本公司财务报
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毕马威华振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文立、张琳、毕马
威香港签字注册会计师区日科以及项目经理洪晓华召开沟通会议,就2024年度年报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方案、独立性、审计团队架构等相关
事项进行了沟通,并讨论通过了毕马威华振、毕马威香港2024年度审计计划。
(三)2025年3月18日,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与负责本公司财务
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毕马威华振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文立、张琳、毕
马威香港签字注册会计师区日科以及项目经理洪晓华召开沟通会议,听取了毕马威华振、毕马威香港关于公司审计发现、内部控制、独立性确认、审计收费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事项的汇报。
(四)2025年3月18日,公司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审
议通过了本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2024年度财务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审计工作计划、《内部控制手册》(2025年版)、关于续聘2025年度境内及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
酬金之议案等,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经对本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董事会
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认为,毕马威华振、毕马威香港及其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在履职过程中保持了独立性,勤勉尽责,审计行为及其他专项报告鉴证工作规范有序,能够胜任公司的相关审计工作。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
2025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