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百川能源
股票代码:600681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荆州贤达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荆州市沙市区北京西路192号天然气大厦4楼
通讯地址:荆州市沙市区北京西路192号天然气大厦4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荆州市景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沙市区北京西路192号(天然气大厦)
通讯地址:荆州市沙市区北京西路192号天然气大厦4楼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4年10月
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川能源”、“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百川能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0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1
第七节备查文件..............................................12
附表...................................................15
3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面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指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荆州贤达实业有限公司、荆州市景湖房地产开发有限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公司
百川能源、公司、指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贤达实业指荆州贤达实业有限公司景湖房地产指荆州市景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公司总股本本次权益变动指变化等原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的变动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交易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荆州贤达实业有限公司公司名称荆州贤达实业有限公司注册地址荆州市沙市区北京西路192号天然气大厦4楼法定代表人朱伯东注册资本2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000504309829T企业管理咨询;医疗信息咨询;文化艺术交流策划服务;销
经营范围售:机电设备及配件、电动工具、制冷设备、压缩机及配件、机械设备及配件。
成立日期1995年10月20日营业期限长期
股东情况朱伯东持股90%,陈展持股10%
(二)荆州市景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名称荆州市景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沙市区北京西路192号(天然气大厦)法定代表人朱伯东注册资本6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0007476727883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建筑及装饰材料销售。
成立日期2003年4月15日营业期限长期
股东情况贤达实业持股66.67%,朱伯东持股30%,陈展持股3.33%
5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一)荆州贤达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其他国家或地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区的居留权朱伯东男执行董事中国重庆否
董事/总经汪英杰男中国湖北荆州否理
(二)荆州市景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其他国家或地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区的居留权
执行董事/朱伯东男中国重庆否总经理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产权关系及控制关系如下:
朱伯东持有贤达实业90.00%股权,陈展持有贤达实业10.00%股权,两人为夫妻关系。贤达实业持有景湖房地产66.67%股权,为景湖房地产控股股东,朱伯东持有景湖房地产30.00%股权,陈展持有景湖房地产3.33%股权。贤达实业与景湖房地产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朱伯东,贤达实业与景湖房地产为一致行动人。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
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6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股份、公司总股本变动以及因其自身资
金需要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导致持股比例变动至5%。
二、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公司于2024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贤达实业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022564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3408548股(包括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不超过2828756股和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取得的股份不超过1057979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6817096股(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取得),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
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已披露的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百川能源中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共持有公司股份67356321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6.53%;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共持有公司股份670127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权益变动前权益变动后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股)(%)(股)(%)
贤达实业538850575.22481529363.59
景湖房地产134712641.31188597701.41
合计673563216.5367012706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权益变动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股份、公司总股本变动以及减持股份等情况如下:
2018年8月1日-2018年10月31日,贤达实业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
股份2020540股,增持资金为其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贤达实业及景湖房地产合计持股数量由67356321股增加至69376861股,持股比例由6.53%增加至6.73%。
2019年4月25日,公司实施2018年度权益分派,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实
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股转增0.4股,公司总股本由1031513793股增加至
1442740310股。贤达实业及景湖房地产合计持股数量由69376861股增加至
97127606股,持股比例由6.726%被动增加至6.732%。
2021年5月11日,公司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回购股份79729509股,公司总股本由1442740310股变更为1363010801股(内容详见公司2021-028公告)。贤达实业及景湖房地产合计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持股比例由6.73%被动增加至7.13%。
2023年5月15日,公司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回购股份22155991股,公司总股本由1363010801股变更为1340854810股(内容详见公司2023-023公告)。贤达实业及景湖房地产合计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持股比例由7.13%被
8动增加至7.24%。
2024年8月20日-2024年10月14日,贤达实业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0114900股。贤达实业及景湖房地产合计持股数量由
97127606股减少至67012706股,持股比例由7.24%减少至5.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占其所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质押数量
比例(%)比例(%)
贤达实业481529362050000042.57%1.53%
景湖房地产18859770---
合计670127062050000030.59%1.53%
9第五节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内没有买入百川能源股票的情况,在前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卖出百川能源股票的情况如下:
2024年8月,贤达实业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26810000股,
交易价格为3.05元/股。
2024年10月,贤达实业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3304900股,
交易价格区间为3.45-3.54元/股。
10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信息。
11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12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荆州贤达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朱伯东
2024年10月15日
13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荆州市景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朱伯东
2024年10月15日
1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上市公司名称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武汉市股票简称百川能源股票代码600681
荆州贤达实业有限公司、荆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州市景湖房地产开发有限湖北省荆州市
名称注册地/地址公司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减少√有√有无一致行动人
数量变化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无□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是□否√是否为上市公司是□否√
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可多选)
继承□赠与□
其他√(大宗交易、被动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A)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持股数量:67356321股
上市公司已发行持股比例:6.53%股份比例
本 次 权 益 变 动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A)股后,信息披露义变动数量:-343615股务人拥有权益的变动比例:-1.53%
股份数量及变动持股数量:67012706股
比例持股比例:5.00%在上市公司中拥
时间:2018年8月1日至2024年10月14日有权益的股份变
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被动增加动的时间及方式是否已充分披露
是√否□不适用□资金来源
除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信息披露义务人
加或减少其在百川能源中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是否拟于未来12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个月内继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
15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6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是√否□卖该上市公司股票(以下无正文)
16(本次无正文,为《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荆州贤达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朱伯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荆州市景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朱伯东
2024年10月15日
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