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66证券简称:奥瑞德公告编号:临2024-062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及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主要内容: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董事
长、总经理江洋先生(现已离任),董事、总经理朱三高先生及公司其他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计划在
2024年5月22日起的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2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760万元。
*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增持主体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826235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990%,增持金额为
1080.35万元。王彬彬先生、刘静雯女士因受个人资金安排及二级市场波动等因
素的影响,增持金额暂未达到增持计划金额下限的50%,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成,增持主体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政策因素或资
金未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江洋先生,公司董事、总经理朱三高先生及公司其他管理人员(易雅君、王彬彬、刘静雯、尹翰禹、覃思维、叶楠、陈盛、陈俊标、刘鑫)。
2、增持主体持有股份情况: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增持主体均不持有公司股份。
3、除本次增持计划外,上述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披露之日前12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充分认可,公司部分董事及管理人员计划在2024年5月22日起的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 A 股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2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76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董事及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9),公司部分董事及管理人员具体拟增持金额如下:
购买金额下限购买金额上限增持主体职务(万元)(万元)
江洋董事长、总经理(已离任)5001000
朱三高董事、总经理500500易雅君子公司总经理500500
王彬彬投融资总监(已离职)100160刘静雯法务总监100100尹翰禹子公司副总经理100100覃思维项目经理100100叶楠内审部经理100100陈盛财务部经理100100陈俊标产品经理5050刘鑫项目经理5050
合计-22002760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时间已过半,增持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82623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990%,增持总金额为1080.3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拟增持金额已增持金额已增持股份数增持占公司总增持人员职务(万元)(万元)量(股)股本比例(%)
董事长、总经理
江洋500-1000304.3025000000.0905(已离任)
朱三高董事、总经理500261.5021000000.0760易雅君子公司总经理500251.9517681000.0640投融资总监
王彬彬100-1604.93394000.0014(已离职)
刘静雯法务总监1006.86530000.0019
尹翰禹子公司副总经理10050.003825400.0138
覃思维项目经理10050.003788000.0137
叶楠内审部经理10050.633521160.0127
陈盛财务部经理10050.073566000.0129
陈俊标产品经理5025.021634000.0059
刘鑫项目经理5025.091684000.0061
合计-2200-27601080.3582623560.2990(注:增持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总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洋先生、朱三高先生、易雅君先生、尹翰禹先生、覃思维先生、叶楠先生、陈盛先生、陈俊标先生、刘鑫先生增持金额均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
拟增持最低金额的50%。王彬彬先生、刘静雯女士因受个人资金安排及二级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增持金额暂未达到增持计划金额下限的50%。
本次增持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充分认可,后续增持主体将继续根据前期披露的增持股份计划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及时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政策因素或资金未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增持主体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董监高买卖公司股份的相关规定。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的有关情况,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