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限制性股
票回购价格的核查意见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申能股份有限公
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等的有关规
定,对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事项
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2
人与公司协商一致终止或解除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再具备激励
对象资格,监事会同意公司对上述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解2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股予以回购注销.237,850
二、公司已于2024年6月20日披露了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公告,根据本激励计划中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
事项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
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考虑派息因素后,本次回购注销的首次授予
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价格分别调整至元/股.2.13
三、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
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
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
理团队的勤勉尽责.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名激励对象已获2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根据本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
由公司回购并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该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合计股限制性股票及其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法律法237,850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审
议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
同意本次回购注销,同时相应调整回购价格.
特此公告.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2024年6月27日
(本页无正文,为申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调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剩余股份用途并注销股份的核查意见》之签字页)
监事签署:
俞雪纯如陈杰何明辉(4
吴晓凡刘瑾2证
(本页无正文,为申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调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剩余股份用途并注销股份的核查意见》之签字页)
监事签署:、
俞雪纯陈杰何明辉
2
名刘瑾
吴晓凡-/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