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提要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
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
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释义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非者888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7
第四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本者者备金备0营备部备备备备务部备等动备营务备备部08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9
第六节其它重大事项外资0报营者务部部部备务务营务资备10-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10
第七节备查文件销计部备备备备备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资者备务备营资8资880营部8动8备备80营动00者动12
其他
第一节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公司、上市公司、新世界指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指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报告变动书
公司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国华人寿指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亿元
None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公司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武汉市江岸区中山大道1627号中信泰富大厦12楼1210-1211室
法定代表人刘益廉
注册资本48.4625亿元人民币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100006678322868
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资)
经营范围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07年11月08日
经营期限长期
通讯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新建路200号国华金融中心A栋31、32、3335层
传真20008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
刘益廉董事长男中国中国否
付永进执行董事男中国中国否
陈志祥董事男中国中国否
李赎丽独立董事七中国中国否
修爱琴独立董事女中国中国否
张金清独立董事男中国中国否
其他陈宪独立董事男中国中国否
李虎监事男中国中国否
董军职工监事男中国中国否
付永进总经理男中国中国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国华人寿除持有新世界外,还持有以下上市公司已
发行股份5%以上:海航科技(股票代码600751)、天宸股份(股票代码600620).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投资安排需要减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股份权益
发生变动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第四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前持股情况
55,774,491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8.6221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国华人寿于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3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及集
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上市公司股份23,430,721股,占总股本的3.6221%.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32,343,770股,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数量比例约为5.0000%,不再为新世界5%
以上大股东.股东名称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减持期间减持方式当前持股数量当前持股比例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公司19,630.803.0347%2024/11/29-2024/12/2大宗交易36,143,6915.5874%
3,799,9210.5874%2024/12/3集中竞价32,343,7705.0000%
2
三、信息披露人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1、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2、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的股份无对外质押、冻结等权利限
制的情况.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披露事项外,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
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M
第六节其它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
他事项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M
日期:2024年12月3日
-
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数量:55,774,491股持股比例:8.6221%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23,430,721变动数量:股3.6221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损12于未来个月内继续增持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是℃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其他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不适用
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不适用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
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
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署页)
信息义务披露人(如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
P
2024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