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上海申
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申达股份”)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及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申达股份2021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上市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限售股。
(二)本次限售股发行核准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03号),核准申达股份向控股股东上海申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达集团”)
非公开发行255687394股股票(以下简称“2021年非公开发行”)。
(三)本次限售股股份登记情况公司于2021年8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办理完毕了2021年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
(四)本次限售股锁定期安排
2021年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申达集团所认购的股份自2021年非公开发行
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即至2024年8月6日,该部分限制应解除。
上市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首次披露于2022年,于2023年7月发行,以下简称“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达集团构成发行对象(收1购人)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有关规定,以及申达集团作出的关于不减持申达股份股票的相关承诺,申达集团在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中获得的新增股份应于2025年1月28日解除限售。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1年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由852291316股增至
1107978710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50号),申达股份于2023年7月向特定对象(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发行212765957股A股股票,并于2023年7月27日在中登公司办理完毕了股份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由1107978710股增至1320744667股。
除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外,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上市公司未发生因配股、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2021年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申达集团承诺,所认购股份自2021年非公开发
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同时,上市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申达集团关于不减持申达股份股票作出如下承诺:“不存在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期间减持申达股份股票的计划,亦不存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束后十八个月内减持申达股份股票的计划。”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255687394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月28日。因2025年1月28日为法定节假日,
2上海证券交易所休市,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顺延至2025年2月5日。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持有限售股本次上市剩余限售持有限售股份序号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占公司总股流通数量股数量数量(股)
本比例(股)(股)
1申达集团25568739419.36%255687394-
合计25568739419.36%255687394-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限售股类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注
1向特定对象发行[]255687394
合计255687394
注:根据当时有效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该次发行系非公开发行股票。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类别变动前(股)变动数(股)变动后(股)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A 股 468453351 -255687394 212765957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A 股 852291316 255687394 1107978710
股份合计1320744667-1320744667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所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前述股东作出的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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