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15证券简称:丰华股份公告编号:临2024-50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召
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及《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做出如下修订:
修订前修订后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法定第八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代表人。务的董事担任,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更换。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申请书由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签署。
第一百零六条董事会由9第一百零六条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
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3至少3名为独立董事。
名为独立董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授权办理人员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章程备案等事宜。
特此公告。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