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09证券简称:金杯汽车公告编号:2024-036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7月2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38号,金杯汽车7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8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38437829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29.3149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符合《公司法》及《金杯汽车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董事长许晓敏主持。(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闫静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议案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是否议案名称得票数
序号效表决权的比例(%)当选关于补选洪超为公司
1.0138293666499.6249是
董事的议案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议案名称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关于补选洪超
7379
1.01为公司董事的98.0839
7398
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和委托出席会议的股东82人,持股总额为384378292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3149%。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赵银伟、边乌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