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00证券简称:青岛啤酒公告编号:2024-021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4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7月16日以书面议案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会议召开前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人,实际表决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经全体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董事会根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2020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的授权,按照《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合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595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次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解除限售数量合计为4235863股,该等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上述议案的同意票数为5票,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