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92证券简称:龙溪股份公告编号:2024-041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三次董事会
通知于2024年12月9日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和信心,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增强广大股东的获得感,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以及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以现有总股本3995535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共计人民币23973214.26元(含税),现金分红占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
14.48%。
具体详见公司刊登在2024年12月14日出版的《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溪股份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长及经理班子2023年度薪酬结算方案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董事长及经理
1班子(含已离职的原党委副书记、监事会主席刘明福)2023年度薪酬结算方案
修订如下(单位:万元):
社会保险、企业年金、应发年薪总额姓名年薪系数应发月数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基本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税前)积金的单位缴存部分
陈晋辉1.001215.8033.8649.6611.51
陈志雄1.001215.8033.8649.6611.51
郑长虹0.901214.2230.4744.6911.51
刘明福0.851213.4328.7842.2111.51
张逸青0.871213.7429.4643.2011.51
林通灵0.721211.3824.3835.7610.83
曾四新0.861213.5929.1242.7111.51
林振元0.861213.5929.1242.7111.51
吴岳彬0.751211.8525.4037.2510.96备注:1、本表披露的薪酬为公司董事长及经理班子报告期内应领取的税前总薪酬(含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不包括2023年度发放的以往年度绩效薪酬);2、本表披露的公司董事长及经理班子的薪酬不含任期激励收入;3、除上述人员外,其他董事、监事2023年度从本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金额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一致。
因本项议案涉及关联董事薪酬事宜,其中关联董事陈晋辉、陈志雄、郑长虹、曾四新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4年12月30日在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湖滨路1号碧湖城市广场1号楼16楼第二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2024年12月14日出版的《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溪股份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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