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87证券简称:新华医疗编号:临2024-024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医疗”)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16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据此通知,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11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玉全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编制的要求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编制
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的要求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编制的《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公司 2023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部分权属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根据《公司法》(2024版)“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的相关规定,为加强对子公司的注册资本管理,确保应缴出资额依法合规出资到位,避免股东失权等法律风险,综合分析子公司的开展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经研究讨论,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对部分权属子公司减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拟减资子公司名称原注册资本减资后注册资本上海泰之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3000150云南华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0360随州华康血液透析中心有限公司700350
新华泰康投资控股(北京)有限公司37503150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权属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要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
因公司实施完毕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关于回购数量、回购价格调整方法及“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异常情况的处理”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拟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回购价格调整为8.05元/股,回购数量调整为
8667股。
根据公司2021年12月10日召开的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崔权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
依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异常情况的处理”相关规定,需对崔权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8667股进行回购注销,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总数的0.16%,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0%。
公司本次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全部为自有资金,回购款项合计人民币69769.35元。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公司一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离开公司,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对该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8667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董事会拟同意公司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后,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的总股本,变更注册资本、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做出修订并办理变更登记。根据公司2021年12月10日召开的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06686586股减少至606677919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06686586元减少至606677919元(具体以实际核准的注销股数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