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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ANHUI CONCH CEMENT COMPANY LIMITED(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00914)沒收未領取的股息
根據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三(一)條,在遵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對於無人認領的股利,公司可行使沒收權力,惟該權力在適用的有關時效屆滿前不得行使。據此,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謹此宣佈,下列截至二零二五年二月十九日仍未領取的股息將於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日或之後予以沒收及撥歸本公司所有:
股息類別宣派股息日期每股股息
2009年末期股息2010年3月29日人民幣0.35元(相當於0.399233港元)
2010年末期股息2011年3月28日人民幣0.30元(相當於0.359473港元)
2011年末期股息2012年3月26日人民幣0.35元(相當於0.429534港元)
2012年末期股息2013年3月22日人民幣0.25元(相當於0.313565港元)
2013年末期股息2014年3月24日人民幣0.35元(相當於0.43999港元)
2014年末期股息2015年3月23日人民幣0.65元(相當於0.823544港元)
2015年末期股息2016年3月23日人民幣0.43元(相當於0.50835港元)
2016年末期股息2017年3月23日人民幣0.50元(相當於0.56679港元)
2017年末期股息2018年3月22日人民幣1.20元(相當於1.47391港元)
凡有權收取但仍未收取以上股息的本公司股東,請盡快惟不遲於二零二五年二月十九日下午四時三十分聯絡本公司的 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 183號合和中心 17M樓。承董事會命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聯席公司秘書虞水中國安徽省蕪湖市二零二五年一月二十日
截至此公告日,董事會成員包括(i)執行董事楊軍先生、朱勝利先生、李群峰先生、吳鐵軍先生及虞水先生;(ii)獨立非執行董事屈文洲先生、何淑懿女士及張雲燕女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