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中珠医疗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我们对拟提交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对
候选人的履历等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财务总监候选人遵亮先生具备担任公司高管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
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
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遣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
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管的其他情形.
2、同意聘任潭亮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并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张霞、栗胜男、开显峰、陈江、武有
二〇二四年十三月六日
(以下无正文,为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
义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审核意见的签字页
全体委员:
3M7
张霞尹显峰栗胜男
2
八MW2
陈江式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