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ST迪马 公告编号:临 2024-087 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裁定受理控股股东重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及风险提示: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员法院(以下简称“五中院”)于2024年6月19日裁
定受理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重庆东银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银控股”)的重整申请。
●五中院已裁定东银控股进入重整程序,东银控股能否重整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若重整失败,东银控股将存在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东银控股进入重整程序,后续重整实施不排除会涉及公司控制权变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法院裁定的类型:受理重整。
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收到控股股东东银控股的通知函,2024年6月19日,东银控股收到五中院送达的(2024)渝05破申367号《民事裁定书》,五中院裁定受理东银控股的重整申请。
一、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概述
(一)重整申请简述
申请人: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韶宇
注册资本:18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6219995239
注册地址: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大道2号1栋1单元18-6号经营范围:从事投资业务(不含金融及财政信用业务),从事建筑相关业务(凭资质证书执业),企业管理咨询服务,销售摩托车配件、汽车配件、机电产品、建筑材料及建筑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钢材、家用电器、日用百货、
燃料油、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矿产品、五金、交电、机械设备、金属
材料、针纺织品,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申请事由:东银控股以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五中院申请重整。
(二)法院信息
受理法院名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受理时间:2024年6月19日
裁定书案号:(2024)渝05破申367号
(三)《民事裁定书》的主要内容五中院于2024年6月18日召开听证会进行了听证。参加听证的债权人表示支持东银控股重整。
东银控股具备破产原因,可以申请破产重整,且具备重整价值和挽救的可能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七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一条第一款、第二条、第三条规定,裁定如下:受理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二、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说明东银控股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公司违规对其提供担保等侵害
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上述事项尚未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目前,公司控股股东东银控股持有公司股份8857375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55%,与一致行动人重庆硕润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与赵洁红目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74450283股,占公司比例为43.12%,均处于质押及冻结状态。东银控股进入重整程序,后续重整实施不排除会涉及公司控制权变动。
东银控股将按法律法规要求积极推进重整工作,系统化解决东银控股债务风险。公司将依法配合控股股东及法院相关工作。
三、风险提示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银控股能否重整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若重整失败,东银控股将存在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鉴于东银控股进入重整程序,后续重整实施不排除会涉及公司控制权变动,具体情况需视东银控股的重整情况而定,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积极关注上述事项进展,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