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于2024
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叶小杰主持,应到独立董事3人,实到独立董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议案》。
经核查,本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意见: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