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于2024
年9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叶小杰主持,应到独立董事3人,实到独立董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经核查,本议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高效、顺利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意见: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控股子公司金龙稀土申请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有利于金龙稀土进一步完善其法人治理结构,拓宽资本渠道,助力其业务发展,同时也有利于上市公司总体经营战略的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对其的控制权,不会影响公司独立上市地位,也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运作产生重大影响。会议一致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金龙稀土拟申请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意见: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