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
管理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现将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
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钟建国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41人注册会计师2356人上年末执业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员数量904人师
业务收入总额34.83亿元2023年(经审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
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
-1-客户家数707家
审计收费总额7.20亿元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2024年上市公
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司(含 A、B股)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审计情况涉及主要行业
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被告案件时间主要案情诉讼进展天健作为华仪电气已完结(天健华仪电气、2017年度、2019年度需在5%的范围
投资者东海证券、2024年3月6日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内与华仪电气天健电气涉嫌财务造假,在承担连带责后续证券虚假陈述诉任,天健已按-2-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期履行判决)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
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
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
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项目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胡青,201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起开始在天健执业,2024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 7 家 A股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复核合伙人:祝芹敏,200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起开始在天健执业,2024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3 年已签署或复核 5 家 A股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郭云华,200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起开始在天健执业,2024年- 3 -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3 年已签署或复核 5 家 A股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项目成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天健承做本项目的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
人员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天健承做本项目的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
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况。
3.信息安全管理
天健已经建立较完善的信息安全制度并予以执行,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并部署信息安全设备,确保信息安全的有效管理。天健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等系统性
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6月7日、2024年6月28日分别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二、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一)2024年5月1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选聘2024年度财务决算和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招标文件的议案》,从商务、质量、价格三个方面确定了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
(二)2024年6月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充分了解和审查,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天健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
诚信状况,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同意聘请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行完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普华永道已连续6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主要原因为结合公司业务状况,满足公司实际需求及整体审计需要,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与普华永道进行了沟通,普华永道对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表示理解且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后,均表示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5-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2024年7月9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听取了天健《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财务报表审阅计划〉的报告》,对中期审阅范围、整体时间安排、审阅策略、重点关注事项等与天健进行了沟通。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要求天健尽快熟悉公司情况,按计划要求完成中期财务报表审阅工作;重点关注对公司财务状况有重要影响的业务板块和主要
财务指标,从专业角度进行分析和判断,并及时提出建议和意见;
持续跟进中铁工业对外投资项目,重点关注对外投资项目收益情况、风险是否可控等内容。
(四)2024年8月30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听取了天健《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财务报表审阅总结>的报告》,对中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对外投资情况,管理建议和持续关注事项等与天健进行了沟通。
(五)2024年12月30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听取了天健《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计划>的报告》,对年度审计范围、整体时间安排、审计人员安排、审计策略、重点关注事项、内部控制审计实施安排等与天健进行了沟通。
(六)2025年2月19日和3月4日,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
理委员会两次致函天健,了解审计工作有关进展,并督促其严格按照商定的审计工作计划完成审计工作。
-6-(七)2025年3月28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听取了天健《关于<公司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总结>的报告》。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