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6证券简称:菲达环保公告编号:临2024-056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于2024年11月15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于2024年11月20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其中独立董事4名。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最新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公开招标结果,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内容详见同期披露的临2024-057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充分、恰当。我们同意变更立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将部分募投项目“桐庐县分水镇污水厂一二期清洁排放提标工程”“桐庐县分水镇污水厂三期扩建工程”“福清市元洪投资区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提标改造”“青田县金三角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改造工程”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内容详见同期披露的临2024-058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12月9日14:30在公司总部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内容详见同期披露的临2024-059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