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6证券简称:菲达环保公告编号:临2025-002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开立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10号),核准公司向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发行152317067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核准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821759600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于2022年8月完成募集配套资金7.98亿元。2022年8月
25日,中信证券将扣除承销服务费后的上述募集资金的剩余款项
793116008.86元划转至本公司在工商银行诸暨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九
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智慧水务项目”变更为
“赣州市南康区生活污水处理厂二厂厂网一体化项目”,原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8902.39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全部变更投入到新募投项目中,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由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赣州富春紫光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紫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30日披露的临2024-063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重大关联交易的公告》。
为规范公司本次交易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1率和效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控股孙公司赣州紫光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康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拟存放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8902.39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准),对应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实际拟使用募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集资金金额赣州市南康区生活污水处理厂二厂厂
1网一体化项目82743.9518902.39
二、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新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及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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