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贵航股份证券代码:600523
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 O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1现场参会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和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参会须知,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严格遵守执行:
1、为能及时统计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持股总数,务必
请登记出席股东大会的各位股东准时出席会议。
2、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3、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法人股股东必
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出席人身份证方能办理登记手续。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5、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
义务和遵守有关规则。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将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6、股东大会召开期间,股东可以发言。股东要求发言时可先举手示意,经
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或提出问题。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也不得提出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无关的问题。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不宜超过五分钟,同一股东发言不得超过两次。大会表决时,将不进行发言。
7、大会主持人应就股东的询问或质询做出回答,或指示有关负责人员做出回答,回答问题的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如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可以在股东大会结束后作出答复。
8、对与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共同利
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
9、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投票与现场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参与网络投
票的股东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网络投票的相关规则。现场大会表决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在审议议案后,填写表决票进行投票表决,由律师和监票人共同计票、监票、统计表决数据。
2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程
一、会议召开的方式、时间、地点
1、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2、现场会议
会议日期:2024年11月27日
会议时间:上午9:30
会议地点: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江路361号公司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丁峰涛
出席人员:符合身份要求的登记股东,及符合公司要求的代理人本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
列席人员: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机构代表
3、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日期:2024年11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1、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
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 :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2、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
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3、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
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披露于2024年11月12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
3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会议主持人报告出席会议情况
四、会议主持人介绍会议审议议案序号议案名称
关于聘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费用的议案
五、股东代表发言、公司领导回答股东提问
六、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七、现场投票表决
八、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九、休会,等待网络表决结果
十、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二、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果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4议案:
关于聘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费用的议案
各位股东:
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费用90.3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72.30万元(含差旅费),内控审计费1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8年8月,是国内最具规模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获得了《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总所设在北京,在合肥、沈阳、上海、济南、芜湖、成都、苏州、杭州、深圳、厦门、南宁、无锡、南京、福州、广州、
海口、珠海、武汉、西安、郑州共设有20家分支机构,现有员工6000余人,其中注册会计师逾1500人。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22年度综合评价百家排名中,位列全国第7位、本土品牌事务所第3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资本市场专业服务领域拥有领先优势,2023年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
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协助 53家企业 IPO 成功过会,数量位列全国前列。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客户主要为上市公司、大型国有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等。行业涉及航空、能源、机械等领域,拥有丰富的上市公司、IP0、并购重组、各类专项审计经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和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该议案已经2024年11月11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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