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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海药业: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3-27 00:00 查看全文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股票代码:600521公告编号:临2025-030号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债券代码:110076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和价格

1、发行数量:41152263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发行价格:14.58元/股

*预计上市时间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新增股份41152263股已于2025年3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在其限售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交易(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本次发行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将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2年8月29日,发行人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12022年9月15日,发行人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3年2月21日,发行人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3年3月9日,发行人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3年5月15日,发行人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3年8月16日,发行人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3年9月5日,发行人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3年11月9日,发行人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23年11月17日,发行人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四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四次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4年8月27日,发行人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2024年9月12日,发行人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2025年2月11日,发行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规模的议案》。

2、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程序2023年12月27日,上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了《关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公司本次发行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2024年3月25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同意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480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

3、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34、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41152263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以下简称“《发行与承销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且发行股数超过《发行与承销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70%。

5、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025年3月6日),发行底价为12.28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发行人和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4.58元/股,即发行底价的118.73%。

本次发行价格的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

6、募集资金金额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599999994.54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

17680629.03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82319365.51元。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复的募集资金总额,未超过《发行与承销方案》中规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上限60000.00万元。

7、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2025年3月14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认购对象4缴付申购款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3月17日出具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到位的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5]2144号)。根据该报告,截至

2025年3月13日止,浙商证券已收到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缴付的认购资金总额

599999994.54元。

2025年3月14日,浙商证券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根据相关规定扣除相关费用后

的余额划转至发行人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2025年3月14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3月1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48号)。经审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合计599999994.54元,减除发行费用17680629.03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82319365.51元。其中,计入股本41152263.00元,计入资本公积

541167102.51元。

2、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

毕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托管及股份限售手续。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授权,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定价过程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注册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

5480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符合本次发行启动前主承销商已向

上交所报备的《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要求。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2)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和主承销

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

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及发行结果等各个方面,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浙江天册”)认为:

(1)公司本次发行已获得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授权和批准,经上交所审

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取得了全部必要的授权和核准,符合《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可以依法实施。

(2)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3)本次发行过程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股份认购协议》

等有关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4)公司本次发行确定的认购对象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人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相关要求。

6二、发行结果及发行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发行最终价格确定为14.58元/股,最终发行规模为41152263股,募集资金总额599999994.54元。本次发行对象为14名,具体发行情况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限售期台州城投沣收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1123456717999986.866个月限合伙)

上海虢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虢盛

2123456717999986.866个月

定增五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66392367999997.346个月

建投华业(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342935549999995.906个月

——建投华业2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山东强企兴鲁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5123456717999986.866个月

伙)

6台州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308641944999989.026个月

7福建银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40054834999989.846个月

8台州市海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480109769999994.266个月

9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847736128999990.886个月

10台州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274348439999996.726个月

长三角产业创新二期(上海)私募投资基

11246913535999988.306个月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5761329999997.546个月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颐股

13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171467724999990.666个月份有限公司”)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选三

14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123457518000103.506个月份有限公司”)

合计41152263599999994.54-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限售期为六个月,将于限售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交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台州城投沣收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台州城投沣收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1002MA7NHB8JXH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7执行事务合伙人台州市创收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朱建华)

出资额500000万元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葭沚街道市府大道西段618号台州科技城综合楼9主要办公地点

层909室(自主申报)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1234567股限售期6个月

2、上海虢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虢盛定增五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该发行对象的管理人为上海虢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上海虢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20067811828K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谷茹注册资本1000万元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奉浦工业区奉浦大道111号7楼5006室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杨浦区荆州路168号安联大厦603-604室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经营范围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1234567股限售期6个月

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林惠注册资本20000万元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主要办公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43F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

经营范围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4663923股限售期6个月

4、建投华业(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投华业2号私募股权投资

基金

8该发行对象的管理人为建投华业(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基本信息

如下:

名称建投华业(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072930792C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赵颖杰注册资本3000万元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霍山路170号3幢512室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院4号楼9、10、13层

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经营范围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3429355股限售期6个月

5、山东强企兴鲁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山东强企兴鲁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11MA7GW0N56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青岛华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郭超)出资额80000万元主要办公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庐山路57号办公室1126室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经营范围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1234567股限售期6个月

6、台州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台州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1000MA2ALMNC9H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庞晓锋注册资本30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开投金融大厦1幢1201室-11(自主申报)

主要办公地点浙江省开投金融大厦1幢1201室-11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经营范围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获配数量3086419股

限售期6个月

7、福建银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名称福建银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000683054912H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张辉注册资本42000万元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茶亭街道广达路108号世茂国际中心1#楼16层01注册地址室

主要办公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茶亭街道广达路108号世茂国际中心1#16层01室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

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经营范围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2400548股限售期6个月

8、台州市海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名称台州市海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1002MAC7LWC2X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阮翔军注册资本100000万元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白云街道府中路188号开投商务大厦19楼1902室注册地址(自主申报)主要办公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府中路188号1502室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

园区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经营范围

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获配数量4801097股限售期6个月

9、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186P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10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99号18层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

经营范围(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8847736股限售期6个月

10、台州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名称台州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1000671623786G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法定代表人李战胜注册资本300000万元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391号201室主要办公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391号201室投资与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资产管理与处经营范围置,股权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2743484股限售期6个月

11、长三角产业创新二期(上海)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长三角产业创新二期(上海)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MA7F7QUJ9C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盛石嘉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孙烽)

出资额123112.40万元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89号12层1228室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经营范围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2469135股限售期6个月

1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3159284XQ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法定代表人朱健

注册资本890373.062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经营范围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证券财务顾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2057613股限售期6个月13、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70945342F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明浩注册资本60060万元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 1101 号 8F和 7F701 单元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博成路1101号华泰金融大厦7-8层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经营范围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1714677股限售期6个月14、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70945342F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明浩注册资本60060万元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 1101 号 8F和 7F701 单元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博成路1101号华泰金融大厦7-8层

12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

经营范围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1234575股限售期6个月

(三)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不包括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上述机构和人员存在关联关

系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大股东变化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持股数量持股比例限售股份数股东名称股份性质号(股)(%)量(股)

1 陈保华 368877935 25.15 A 股流通股 -

2 周明华 224418890 15.30 A 股流通股 -

3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73671596 5.02 A 股流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4 欧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27377799 1.87 A 股流通股 -

金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回

5 17680353 1.21 A 股流通股 -

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6 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15563803 1.06 A 股流通股 -

投资基金

7 台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2462871 0.85 A 股流通股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

8 11452757 0.78 A 股流通股 -

司-传统-收益组合国泰佳泰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

9 11226906 0.77 A 股流通股 -

品-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信医

10 药健康主题股票型发起式证券 9325984 0.64 A 股流通股 -

投资基金

合计77205889452.65--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13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持股数量持股比例限售股份数股东名称股份性质号(股)(%)量(股)

1 陈保华 368877935 24.46 A 股流通股 -

2 周明华 224418890 14.88 A 股流通股 -

3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24586578 1.63 A 股流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中欧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 20027204 1.33 A 股流通股 -

基金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回

5 17680353 1.17 A 股流通股 -

购专用证券账户国泰佳泰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

6 13080771 0.87 A 股流通股 -

品-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 台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2462871 0.83 A 股流通股 -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社保

8 12199759 0.81 A 股流通股 -

基金2103组合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 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11272333 0.75 A 股流通股 -

券投资基金临海市靖越金融投资集团有限

10 9145526 0.61 A 股流通股 -

公司

合计71375222047.33--

注:以上前十大股东情况为截至2025年3月25日的数据。

(三)公司控制权的变化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仍为陈保华先生。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41152263股已于2025年3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股份类型变动前变动数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4115226341152263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466755541-1466755541

14股份类型变动前变动数变动后

合计1466755541411522631507907804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将增加41152263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公司的资金实力将得到有效提升,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本次发行有利于公司充实资金、优化资产结构,有利于公司增强财务稳健性和抗风险能力,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保障。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制剂数字化智能制造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将为公司带来持续稳定收益,有利于提高公司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四)本次发行对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现行法人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本次发行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未来拟调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15(六)本次发行对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同业竞争。若未来公司因正常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披露程序。

六、为本次发行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名称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保荐代表人罗军、潘洵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五星路201号

联系电话0571-87902576

传真0571-87903733

(二)发行人律师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章靖忠

经办律师黄廉熙、金臻、王省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联系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三)审计机构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人孙文军

签字注册会计师林旺、王建

办公地址 杭州市钱江世纪城润奥商务中心(T2)

联系电话0571-88216888

传真0571-88216999

(四)验资机构

16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孙文军

签字注册会计师林旺、王吕军

办公地址 杭州市钱江世纪城润奥商务中心(T2)

联系电话0571-88216888

传真0571-88216999

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人高峰

签字注册会计师于薇薇、韩秀春

办公地址 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联系电话0571-88879999

传真0571-88879010-8306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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