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12股票简称:腾达建设公告编号:临2024-019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于4月1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关于部分关联人参与公司子公司合作建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腾达建设置业有限公司与公司
关联自然人叶立春、杨九如、叶弘历、王正初(以下合称“关联人”)
以合作建房的方式共同开发缦樾湖滨项目。关联人按协议约定支付合作建房款,获得约定建筑面积房屋的购房权;合计支付合作建房款
4825万元人民币,对应房屋面积约为1930平方米。关联人不以个人
身份参与本项目的具体经营管理也不享有本项目的利润分配。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杨九如、叶弘历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关联人参与公司子公司合作建房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0)。
特此公告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