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廖少明、黄俊、张湧的任职经历及签署的相
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
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