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10证券简称:黑牡丹公告编号:2024-061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四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4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现场出席董事6名,董事邓建军及独立董事吕天文、汪佑德因工作原因,无法现场出席,以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冯小玉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黑牡丹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绿都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都房地产”)向
少数股东常州君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德实业”)提供为期不超过
24个月、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4880万元的财务资助,利率不低于人民币贷款市场
报价利率一年期 LPR,在财务资助期限内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每月公布的 LPR进行1/2调整;同时,绿都房地产以同等条件按公司子公司常州黑牡丹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牡丹置业”)所持51%股权比例向黑牡丹置业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7120万元财务资助。
为保证上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顺利进行,董事会同意授权经营管理层实施与上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实际经营需要,在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4880万元、利率不低于人民币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一年期 LPR(在财务资助期限内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每月公布的 LPR 进行调整)、财务资助期限不超过 24 个月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办理并签署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有关合同、协议文件等有关事宜。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4-063《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绿都房地产向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符合地产项
目的运作惯例,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系在充分保障项目后续经营建设所需资金的基础上进行的,有利于提高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及合作各方的经济利益,且可在项目竣工结算利润分配时抵减尚未偿还的财务资助余额,故绿都房地产向君德实业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被资助对象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能力,财务资助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董事会同意上述对外财务资助事项。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