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要点
事件: 11 月14 日广东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发布广东省2023 年电力市场交易方案。
用户侧直接交易扩容,年度交易比例小幅下降。参与市场交易的用户侧主体包括市场直接购电的用户和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用户,对比广东省2021 年底发布的2022 年度交易方案,2022 年版本为“10kV及以上工商业用户可选择市场直接购电,10kV 以下工商业用户需通过电网企业代理购电”;而2023年版本改为“10kV及以上工商业用户原则上直接参与市场交易……鼓励其他工商业用户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直接参与市场交易,未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可以看出,2023 年版本将1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工商业用户参与直接购电的前置定语由“可选择”改成“原则上直接参与”,10kV 以下用户由不参与改成了“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参与,直接购电的用户显著扩大。在交易品种上,2022 与2023 两年市场交易规模均为5500 亿千瓦时,但是2022 年年度交易规模上限3150 亿千瓦时,2023 年降低到3000 亿千瓦时,月度交易占比小幅提升。
交易价格上下限不变,但是增加电价调整条款。2023 年交易方案沿用2021 年10 月1439 号文的规则,按照“基准价+上下浮动”的方式,确定基准价为0.463 元/千瓦时,浮动上限为0.554 元/千瓦时,下限为0.372 元/千瓦时,与2022 年版本没有区别。但是在具体价格条款中,2023 年版本新增“发电企业和售电公司应在年度双边协商合同中约定国家如若出台最新价格上下限政策后的处理措施”。我们分析该新增条款至关重要,在国家统一修改电价政策前,地方性政策调节空间有限,该条款有利于与后续国家整体层面的电力体制改革衔接。在月度交易中,新版方案也强调“后续国家如出台相关政策要求,按最新政策规定执行”。
首次提出一次能源价格传导机制,有助于解决极端情况下电源侧亏损问题。新版文件新增“八、一次能源价格传导机制”章节,提出“根据国家最新政策规定,当一次能源价格超出一定范围时,视市场运行情况启动一次能源价格波动传导机制。当综合煤价或天然气到厂价高于一定值时,煤机或气机平均发电成本超过允许上浮部分,按照一定比例对年度或月度等电量进行补偿,相关费用由全部工商业用户分摊”。该条款为2023 年版方案新增章节,建立了极端情况下成本向用户侧传导的机制,可以突破电价20%涨幅上限,有助于避免类似2021 年四季度煤炭供需极度失衡时电力企业的巨额亏损。
零售合同可增加浮动电价,上浮上限2 分/千瓦时。新版交易方案中,零售交易采用“固定价格+联动价格+浮动费用”的模式,其中,固定价格上下限与中长期交易一致,不少于10%的电量采用联动价格的方式,联动后的加权平均电价也不得超过20%。但是新版方案中增加了浮动费用,浮动费用为可选项,上限为0.02 元/千瓦时,下限为0 元/千瓦时,有助于保障售电公司和发电企业利益。此外,方案还提出“有购买绿电需求的零售用户还可与售电公司在零售合同中约定绿电零售结算方式”,有助于绿电交易扩容与溢价。
投资意见分析:我们分析此次广东省2023 年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亮点颇多,但是在国家整体层面改革之前,地方性政策的调节空间有限,广东省在政策层面留出调整空间,有助于与国家层面的改革进行衔接。我们认为当前电力行业进入临界点,新一轮电改即将来临,建议从三条主线投资电力板块:
1)看好供需紧张省份煤电公司以及煤电转型新能源的综合性电力龙头,推荐中国电力、华电国际、国电电力和内蒙华电,建议关注粤电力A、浙能电力、申能股份和宝新能源。2)电价上涨后,新疆凭借国内难以比拟的化石能源和风光资源,有望成为新时代能源价格洼地,产业“引进来”或电力“走出去”均有极大发展前景,推荐电价上涨预期较强、源网一体化发展的天富能源。3)煤电新机组建设及灵活性改造有望加速,推荐发电机组设备生产商东方电气。
风险提示:电价改革预期落空,煤价持续处于高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