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9月27日
下午14:00在公司江宁本部办公大楼二楼多媒体会议室召
开,会议由公司董事文树梁先生(代行董事长职责)主持,会议议程安排如下:
序号议程报告人一宣布大会召开文树梁二宣读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马亮亮
三会议议案——
1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的议案邓泽刚
2关于调整公司监事的议案邓泽刚
四股东或股东代表提问——
五会议表决——
宣读表决注意事项,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
1马亮亮(推举1名股东代表和1名监事代表参加计票、监票)股东或股
2填写表决票、投票
东代表六主持人宣布休会文树梁
处理现场投票表决结果数据,上传上交所信七息网络有限公司,待其向公司回传现场投票秘书处与网络投票合并处理后的最终表决结果
八主持人宣布复会,宣读股东大会决议文树梁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见证律师发表法律九律师意见十宣布会议结束文树梁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7日
-1-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为了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与会股东依法行使股东职权,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拟定以下议事规则:
1.本次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具体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
和处理有关事宜。
2.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及
董事会邀请的参会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必
须在会议召开前向大会秘书处办理登记签到手续。股东参加股东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利,列席代表不享有上述权利。
4.股东要求在会议上发言,可以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填
写“股东发言登记表”,发言应简明扼要。
5.公司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有针
对性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
6.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结果需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现场投票表决完毕后,会议秘书处将现场投票结果-2-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上传至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暂时休会。下午四时后,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将回传最终表决结果,届时复会,由主持人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于下午四时返回会场,等待复会。
7.本次大会邀请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对大会全部议程进行见证。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7日
-3-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一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股东南京晨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
提名韩国庆先生为公司董事人选(简历请见附件);
陈甦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该议案已经公司七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7日
-4-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一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韩国庆:男,汉族,1979年6月生,江苏泰州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南京晨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晨光集团)二一五所设计师,科技室副主任,研制生产部副主任管理师、项目经理,科技计划部副部长(主持工作)、部长;晨光集团航天智能控制技术研究所液压技术应用分公司总经理;晨光集团液压技术应用分公司总经理;江苏金陵智造研究院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晨光集团
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晨光集团副总经理、江苏金陵智造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
-5-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二关于调整公司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股东南京晨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
提名王吉才先生为公司监事人选(简历请见附件);
韩国庆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
该议案已经公司七届二十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7日
-6-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二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吉才:男,汉族,1983年9月生,山东聊城人,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航天科工集团四院四部财务处副处长、党支部书记;航天科工集团四院指挥自动化
中心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北京航天晨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等职务。现任南京晨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
-7-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注意事项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注意事项
1.每张表决票设有2项议案,4项表决内容,请依次进行表决。
2.议案表决请用蓝色或黑色钢笔、圆珠笔、水笔,不得用红
笔或铅笔,否则该表决票视为无效,其所代表的股份不计入表决有效票总数内。
3.表决时请在“表决意见”栏的“同意”、“反对”、“弃权”
中任选一项,并在相应的空格中打“√”,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票。
4.填写完毕,请依次排队将表决票投入票箱内,如不投票,
该表决票的股权数视作弃权统计。
5.表决统计期间,安排1名股东代表和1名监事代表与律师
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6.本次股东大会将以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合并统计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最终表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