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于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事前认可声明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作为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关于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作了事前审查。我们查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并了解了详细情况,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编制的《关于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严格按中国银保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管控流程等均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严格监管。目前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1(此页无正文,系《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于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事前认可声明》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张跃胡世明谢文政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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