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87证券简称:亨通光电公告编号:2024-084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5862299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23.7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亨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392556753股,占其持股数量的比例为66.96%,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91%。
一、公司股份解质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收到亨通集团关于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质基本情况
2024年10月30日,亨通集团将其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的1890万股
无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质押解除手续,该股份质押解除手续已于2024年10月31日办理完毕。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亨通集团
本次解质股份数量(股)189000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3.22%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77%解质时间2024年10月30日
持股数量(股)586229925
持股比例23.77%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373656753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63.74%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5.15%
注:本次解质股份将用于后续质押
1(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本次股份解质后,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实际控制人崔根良先生、崔巍先生(亨通集团与崔根良先生、崔巍先生为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本次解质前本次解质后累占其所持占公司总股已质押股未质押股未质押股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累计质押数计质押数量已质押股份中()股份比例
本比例份中冻结份中限售份中冻结(%)(%)量(股)(股)限售股份数量(%)股份数量股份数量股份数量
(股)
(股)(股)(股)亨通集团
58622992523.77%39255675337365675363.74%15.15%0000
有限公司
崔根良952944333.86%515000005150000054.04%2.09%0000崔巍00000000
合计68152435827.63%44405675342515675362.38%17.24%0000
注:总股本根据最新数据测算,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由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二、公司股份质押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收到亨通集团关于部分股份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024年10月30日,亨通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89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信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该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24年10月31日办理完毕。本次股份质押情况具体如下:
是否占公质押本次质是否是否占其所为控质押起质押到司总融资股东名称押股数为限补充质权人持股份股股始日期日股本资金
(万股)售股质押比例东比例用途
2024办理解中信银行银行
亨通集团年10除质押股份有限授信
是1890否否3.22%0.77%有限公司月30登记手公司苏州提供日续为止分行增信
注:本次股份质押涉及的被担保主债权到期日为2029年10月30日,质押到期日以实际办理为准。
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本次股份质押后,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实际控制人崔根良先生、崔巍先生(亨通集团与崔根良先生、崔巍先生为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本次质押前本次质押后累占其所持占公司总股已质押股未质押股未质押股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累计质押数计质押数量已质押股份中()股份比例份中冻结份中限售份中冻结
(%)本比例(%)量(股)(股)限售股份数量(%)股份数量股份数量股份数量
(股)
(股)(股)(股)亨通集团
58622992523.77%37365675339255675366.96%15.91%0000
有限公司
崔根良952944333.86%515000005150000054.04%2.09%0000崔巍00000000
合计68152435827.63%42515675344405675365.16%18.00%0000
注:总股本根据最新数据测算,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由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4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质押股份中7790万股将于未来半年内到期,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3.29%,占公司总股本的3.16%,对应融资余额为107882万元。亨通集团质押股份中12105万股将于未来一年内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0.65%,占公司总股本的4.91%,对应融资余额为78500万元。
公司实际控制人崔根良先生质押股份中2000万股将于半年内到期,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0.99%,占公司总股本的0.81%,对应的融资余额为30000万元。崔根良先生质押股份中无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不含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崔根良先生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亨通集团的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所得及投资分红,崔根良先生的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收益、股份红利等。
2.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崔根良先生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
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崔根良先生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及日常管理产生影响。
若出现平仓风险,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崔根良先生将采取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一月二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