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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良节能: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进展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4-09-2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00481证券简称:双良节能公告编号:2024-062

转债代码:110095转债简称:双良转债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

合同类型:日常经营性合同

合同金额:人民币21698万元

*交货期限:全部设备预计于2026年半年度试运行完毕。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合同将按进度逐步确认收入,若本合同顺利履行,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业绩将产生一定积极影响,且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特别风险提示:

1、履约风险: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在未来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

到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客户项目调整、原材料价格的大

幅波动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公司盈利不达预期。

本项目交货期较长,公司业务收入将按预付款-投料款-到货款-性能保证金-质保金的模式逐步确认,存在跨年度确认收入的情况,款项的收回及计入各年度的金额存在不确定性。

2、违约风险:如因公司原因或者其他非买方原因导致迟延交付设备或所供

设备未能通过性能试验等情形,可能存在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根据其金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标的情况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0日披露了《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并已取得相应《中标通知书》,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近日与国能博州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了《国源电力国能博州2×660MW煤电项目直接空冷及附属设备买卖合同》,合同标的为直接空气冷却设备及附属设备、专用工具和技术服务等,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1698万元。

根据新华网报道,国源电力博州电厂2×660MW煤电项目位于博乐市,规划新建2台660MW超超临界一次再热兼顾供热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

项目静态投资55.05亿元,动态投资57.16亿元,预计2026年投产。投产后预计年发电量59.4亿千瓦时,并作为博乐市唯一供热热源,承担博乐市不低于1400万平方米居民供热,填补博州地方长期以来缺少煤电支撑的空白。

2、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公司名称国能博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2701MACEBM4K0L法定代表人徐鹏

注册资本 1000万 CNY

新疆博州博乐市南城区街道前程路3号综合楼2053、2055注册地址室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水力发电;

煤炭开采;矿产资源勘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经营范围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再生资源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

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煤炭洗选;铁路运输辅助活动;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上述信息均查询自 Wind 全球企业库。

国能博州新能源有限公司是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央骨干能源企业,是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创建世界一流示范企业、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示范的试点企业,每年都获评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 A级。国能博州新能源有限公司资信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主体:

甲方(买方):国能博州新能源有限公司乙方(卖方):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1、合同总价款:人民币21698万元

人民币(大写):贰亿壹仟陆佰玖拾捌万元整。

2、付款方式:采用预付款-投料款-到货款-性能保证金-质保金的模式进行结算。

3、交货期限:全部设备预计于2026年半年度试运行完毕。

4、交货地点:国源电力国能博州 2×660MW 煤电工程施工现场。

5、质量保证期:合同设备的保证期为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签发后12个月,

或者如果因买方原因合同设备未能进行性能验收试验,则为最后一批交货的设备到现场之后36个月,以先到者为准。

6、违约责任: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

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7、合同生效: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

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8、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成的,可选择向买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说明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21698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比重为0.94%。本合同若顺利实施,预计对公司本年度以及未来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和净利润有一定积极影响。

2、国能博州新能源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本合

同若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彰显公司的直接空冷系统在火电领域的市场优势,本次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其形成业务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1、履约风险: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在未来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

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客户项目调整、原材料价格的大幅

波动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公司盈利不达预期。

本项目交货期较长,公司业务收入将按预付款-投料款-到货款-性能保证金-质保金的模式逐步确认,存在跨年度确认收入的情况,款项的收回及计入各年度的金额存在不确定性。

2、违约风险:如因公司原因或者其他非买方原因导致迟延交付设备或所供

设备未能通过性能试验等情形,可能存在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上网公告备查附件

《国源电力国能博州 2×660MW煤电项目直接空冷及附属设备买卖合同》特此公告。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日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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