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相关事项的表决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我们作为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等议案进行审核,表决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
诺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规定和要求,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的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鉴证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此页无正文,为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的表决意见的签字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杨汉剑张功富钱树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