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书面审核意见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第八届重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
书面审核意见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北京空港科技
园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筹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空港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对公司重大关
联交易的监督、核查职能,全面查阅核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及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公司完成收购北京天利动力供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利动力)100%股权后,
天利动力成为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公司与天利动力发生的交易不再认定为关
联交易,天利动力与公司其他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将认定为关联交易.
本次公司因收购天利动力100%股权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有利
于增加公司经营决策效率,并在一定程度上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积极
影响.上述交易均按照市场价格确定,本次关联交易坚持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
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
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1月10日
--1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书面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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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会议的委员签字:
V
项目
张小军周清杰吕亚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