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61证券简称:洪城环境编号:临2024-051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
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中的2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56)。
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024年8月23日,公司已将累计实际使用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合计人民币28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