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39证券简称:瑞贝卡公告编号:2024-016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7月1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南省许昌市瑞贝卡大道666号科技大楼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39745151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35.1110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文青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胡丽平女士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396979116 99.8811 472400 0.1189 0 0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396979116 99.8811 472400 0.1189 0 0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396979116 99.8811 472400 0.1189 0 0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是否当选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1.01郑文青39565651799.5483是
1.02郑文静39647261899.7537是
1.03张天有39565651999.5483是
1.04胡丽平39565652099.5483是
1.05朱建锐39565652199.5483是
1.06高从基39565652299.5483是
2、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注:在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前,三位独立董事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是否当选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2.01阎登洪39587611899.6036是
2.02胡明霞39565651999.5483是
2.03郝秀琴39565652099.5483是
3、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是否当选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3.01陆小林39567291899.5524是
3.02张俊虹39567291899.5424是(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01郑文青141188.7201
8300
1.02郑文静149393.8485
4401
1.03张天有141188.7201
8302
1.04胡丽平141188.7201
8303
1.05朱建锐141188.7201
8304
1.06高从基141188.7201
8305
2.01阎登洪143390.1001
7901
2.02胡明霞141188.7201
8302
2.03郝秀琴141188.7201
8303
1关于公司第九154497.031447242.968600
届董事会非独089900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2关于公司第九154497.031447242.968600
届董事会独立089900董事津贴的议案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姚毅、鄯颖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
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0日
*上网公告文件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