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33证券简称:冠豪高新公告编号:2024-059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冠豪高新”)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9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4年9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先龙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一)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推动法治央企建设,拟在《公司章程》增加关于“董事长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描述。
针对上述法治建设工作要求以及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等情况,结合公司经营实际,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 2024年 10月 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冠豪高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二)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推进膜基新材料项目落地,加快新产品转化和量产,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有效提高市场竞争力,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成立膜基新材料事业部,是公司膜基新材料研发成果产业化平台,负责新产品孵化培育。(三)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经理层依法合规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保证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规则》等规定,按照“授权不前置,前置不授权”原则,结合公司组织结构设置和管理模式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修订事项。
相关内容详见 2024年 10月 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冠豪高新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四)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同,公司制定并推动落实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上半年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和良好成效,
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 2024年 10月 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冠豪高新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