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18证券简称:江淮汽车公告编号:2024-056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0月2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东流路176号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大楼301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353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77822308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35.6327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项兴初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会议表决方式等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6人,董事国怀伟、江鑫、许远怀,董事总经理李明,独立董事汤书昆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股东会;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2人,监事梅挽强、杨钟健,职工监事缪传彬因工
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股东会;
3、董事会秘书冯梁森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副总经理王德龙,财务负责人张立春
列席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776299543 99.7528 1084636 0.1393 838908 0.1079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1关于选聘会计师
16089884198.818610846360.66618389080.5153
事务所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郑江文律师、梁翔蓝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