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函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于2024年11月28日收到贵公司发来的《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经本人认真核查,现回复
如下:
本人作为贵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除已披露事项外,本人
不存在影响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
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
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
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在本次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本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
询函》的回函签字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何振亚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