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00证券简称:红豆股份公告编号:临2025-016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3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72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15290667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50.3661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宏江主持,经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高管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 股 37402838 93.1603 2418900 6.0248 327130 0.8149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拟申请敞口授信额度,控股股东红豆集团有限公司按需
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 (%)A 股 37072755 92.3382 2778103 6.9195 298010 0.7423
3、议案名称:关于重新审议《有关蒸汽和用电的供需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 股 37456658 93.2944 2318900 5.7757 373310 0.9299
4、议案名称: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相关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 股 1142167349 99.7442 2559103 0.2234 369310 0.0324
5、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 股 1150362866 99.7793 2141000 0.1857 402810 0.0350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议案议案名称得票数会议有效表决是否当选序号
权的比例(%)选举周海江先生为公司
6.01114116493298.9815是
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比例比例序号票数票数票数
(%)(%)(%)关于预计2025年
1度日常关联交易3009192491.637624189007.36613271300.9963
的议案关于公司拟申请
敞口授信额度,
2控股股东红豆集2976184190.632427781038.46002980100.9076
团有限公司按需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重新审议《有关蒸汽和用
33014574491.801523189007.06163733101.1369电的供需协议》的议案关于终止实施
2021年限制性股
4票激励计划暨回2990954191.082225591037.79313693101.1247
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
53029414492.253421410006.51984028101.2268
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红豆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数1104708418股、红豆集团一致行动人周宏江,所持表决权股份数4033786股、龚新度,所持表决权股份数3515604股、任朗宁,所持表决权股份数500000股,以上关联股东对议案1至3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戴敏君未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
2、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王昌辉,所持表决权股份数
4782900股、顾金龙,所持表决权股份数530014股、任朗宁,所持表决权股份
数500000股、谭晓霞,所持表决权股份数408000股、孟晓平,所持表决权股份数1590000股,以上关联股东对议案4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戴敏君未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
3、议案5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蒋成先生赵小雷先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
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1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