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99股票简称:抚顺特钢编号:临2024-043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于
2024年10月25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
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立国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二、《关于规范经营范围表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按照经营范围规范目录统一规范经营范围的相关表述,并修订《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规范经营范围表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24-04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本次回购价格不高于8.5元/股,预计回购资金为7000万(含)元-10000万元(含),实施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10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临
2024-04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制定及修订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三项管理制度及修订一项管理制度。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定于2024年11月18日在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公司办公楼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规范经营范围表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临2024-04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