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99股票简称:抚顺特钢编号:临2024-051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10/3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10/31~2025/4/30
预计回购金额7000万元~10000万元回购用途股权激励
累计已回购股数100.28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05%
累计已回购金额715.4433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7.09元/股~7.25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高于8.5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限为董事会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预计回购金额为7000万元(含)至100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银行专项借款,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临2024-04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1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情况
公告如下:
2024年11月7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
100.2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回购的最低价格为7.09元/股
回购的最高价格为7.25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715.4433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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