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6证券简称:华电辽能公告编号:临2024-058号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公司董事长毕诗方因公出差,委托董事田立代为表决。公司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董事田立主持会议,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12名,实际参加会议表决董事12名。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1日以短信、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同意《关于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1(二)同意《关于控股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并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华电(彰武)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华电(锡林郭勒盟)新能源有限公司与国网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
司、招商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等具备融资租赁业务资质的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1.华电(彰武)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直接融资租赁金额
不超过7500万元,售后回租金额不超过3893.2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允许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融资租赁机构的融资额度进行调整。
2.华电(锡林郭勒盟)新能源有限公司直接融资租赁金额
不超过55263.22万元。
详见公司临2024-060号《关于控股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三)同意《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管理办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 www.sse.com.cn。
(四)同意《关于增加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联董事毕诗方、田立、王锡南、赵伟、曾庆华、华忠富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第五次会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2024年增加向关联方购买
58000万元燃料的日常关联交易。
详见公司临2024-061号《关于增加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五)同意《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于2024年11月14日上午9点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公司临2024-062号《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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