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事项: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贯彻中发[2015]9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通知》,部署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对此,我们的点评如下:
评论:
配套政策出台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根据国家发改委新闻稿,通知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点:1)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扩围:在深圳市、内蒙古西部率先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将安徽、湖北、宁夏、云南省(区)列入先期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按“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单独核定输配电价。鼓励具备条件的其他地区开展改革试点。2)试点外范围同步开展摸底测算:试点范围以外地区也要同步开展输配电价摸底测算工作,全面调查摸清电网输配电资产、成本和企业效益情况,初步测算输配电价水平,研究提出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工作思路。就输配电价改革而言,主要目的在于建立健全对电网企业成本约束和收入监管机制,对电网企业监管由现行核定购电售电两头价格、电网企业获得差价收入的间接监管,改变为以电网资产为基础对输配电收入、成本和价格全方位直接监管。同时,输配电价改革把输配电价与发售电价在形成机制上分开,是有序放开发售电价格的前置程序。
本次扩围的安徽、湖北、宁夏、云南四省分别属于华东、华中、西北、南方电网,而正在开展试点的内蒙古西部属于华北网;试点扩围后,除东北电网,其他几大电网均有省份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此外,通知规定试点外范围同步开展摸底测算,输配电价改革快速、全面推进充分体现了国家对于执行此轮电改的决心,后续输配电价实际降幅值得期待。
区域综合能源服务商兴起。在输配电价厘定后,售电业务将对社会资本放开,用户能源服务市场将成为各路资本掘金的聚集地。以下6类主体被明确允许或鼓励:1)允许现有的独立配售电企业从发电企业直接购电,缴纳输电费用,自主向用户售电;2)允许符合条件的高新产业园区或经济开发区,组建独立的配售电主体,直接购电;3)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成立独立的配售电企业,从事直接面对用户的低压配电业务;4)允许拥有分布式能源的用户或微网系统参与电力交易;5)鼓励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服务行业和节能服务公司从事售电业务;6)允许发电企业投资和组建售电公司进入售电市场,进行直接交易的同时从事售电或配售电业务;我们认为,区域发电企业有望通过介入售电侧实现能源服务商角色的转变,匹配以分布式能源、下游用电终端建设以及并购燃气等其他品类能源服务,进而成为区域性综合能源服务商;这个转变有望提升发电企业的估值弹性。同时,随着售电服务或者综合能源服务商的增多,为其服务的专业化供应商也将出现,例如数据系统提供、用户运维服务、节能服务公司以及设备供应等。
结合本次试点范围的扩大,扩围区域内的发电公司或迎来主题性机会。相关上市公司方面,皖能电力、湖北能源及云南盐化增发后的大股东云南能投为省属能源平台,长源电力为国电集团在湖北省内的发电公司,文山电力为区域配售电一体化公司,属于云南电网公司,也是南方电网旗下唯一上市公司。
风险提示。煤价涨幅超预期;大用户直供比例扩容过快。
投资策略:主题把握扩围区域公司,能源服务商有望兴起。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扩围政策出台时间较早,且要求全国范围内对电网资产、成本、收益进行摸底,体现了国家本轮推进电改的决心。就板块而言,煤价大幅下行有望对冲电价下调及利用小时下行带来的大部分负面影响,2015年板块盈利有望维持稳定,板块机会更多来自于资产注入及电改。建议关注以下几条主线:1)短期主题把握扩围区域公司,能源服务商有望兴起:试点区域电改推进相对较快,输配电价制定完成后,售电业务也有望早于其他区域放开,短期重点关注试点扩围区域公司的主题性机会,推荐皖能电力(安徽)及文山电力(云南),关注长源电力(湖北)及云南盐化(云南);电改陆续推进,区域发电企业有望通过介入售电侧实现能源服务商角色的转变,匹配以分布式能源、下游用电终端建设以及并购燃气等其他品类能源服务,进而成为区域性综合能源服务商,看好申能股份、广州发展及内蒙华电。2)兼具资产注入预期及低估值的个股机会:电价调整预期落地,且煤价大跌确保全年业绩维持稳定;资产注入有所加快,将成为后续板块估值提升的催化剂(目前估值水平下资产注入增厚EPS明显),建议把握兼具资产注入预期及低估值的个股机会,看好粤电力A、华能国际及长江电力,关注国电电力、京能电力、建投能源及皖能电力。此外,电力投资放缓下,加码金融投资成为提升股东回报的有效途径,推荐电力成长确定奠定安全边际、互联网金融增添估值弹性的宝新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