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5证券简称:盘江股份编号:临2024-063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纪绍思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出席会议的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会议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
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会议同意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聘请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公告(临 2024-064)。
会议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1-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2024年度审计费用拟为135万元(含税),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